**摘录其中能源电力要点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上中游产煤大省落实煤炭稳产增产要求,为全国能源安全保障作出重要贡献。
西部大开发“十四五”目标任务稳步推进,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碳达峰碳中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构建完成,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配套保障措施制定出台,“碳达峰十大行动”扎实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平稳运行。坚持“先立后改”,加快建设**清洁支撑性煤电,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建设,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突破12亿千瓦。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大力推进,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0.8%。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沙姆沙伊赫大会各项谈判磋商,推动大会取得积极成果。
制定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支撑、财政支持、生态碳汇、统计核算、标准计量等支撑保障政策,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已经建立。各省(区、市)均制定了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推进能源低碳转型。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规划建设4.5亿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2022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2亿千瓦,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均居世界**。
节能工作持续推进。优化节能目标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实施方案出台,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有序实施,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得到切实保障。设置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基准水平,明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节能水平、准入水平,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进一步加强。加快重点领域、行业和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0.1%。
能源资源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积极有效应对**高温干旱等严峻挑战,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点时段能源供应总体平稳。煤炭兜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电煤中长期合同实现全覆盖,电煤供应稳定保障。强化煤电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管理,发挥大电网优势组织开展跨区跨省互济支援,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供电紧张形势得到大幅缓解。
全球政治经济风险,粮食、能源安全问题突出。
煤炭供求形势仍然偏紧,天然气保供压力较大,**天气下的能源安全保障能力还需提升。全社会用能刚性增长压力较大,能耗强度降低还面临不少挑战。
二、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主要考虑: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工业和居民用能将保持刚性增长,为体现对节能工作的引导约束,并考虑到“十四五”统筹考核的要求,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目标设定为降低2%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结果,并强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强化煤电油气运调节,压实地方政府、部门、企业责任,确保能源安全供应。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2023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800亿元,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向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家安全以及民生等领域倾斜,集中力量办好国家层面的大事、难事、急事,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
深入实施5G扬帆计划,更好利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善民生,服务经济转型,加快智慧医疗、智能养老、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在智慧港口、智慧矿山、智慧工厂等领域的规模化推广。
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推进换电模式应用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探索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发展**制造业集群,巩固新能源汽车、5G、光伏等优势产业***地位,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发展生物经济、北斗产业、氢能产业,加快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
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完善跨省跨区送电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供热价格机制。优化经营自然垄断环节企业的监督管理。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分布式光伏、风电发展,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新能源设备、新兴电子消费品等回收利用。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1+N”政策体系部署,立足我国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科学把握推进节奏,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区域、城市、园区和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及相关技术研发,大力推进煤电“三改联动”,积极推动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第三批项目核准开工,发展储能产业,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节能降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重大项目示范,组织开展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推动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能耗调控制度的有机衔接。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做好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能源自主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产能,高标准建设现代化矿井,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和铁路等运力保障。提升电力生产供应能力,加强各类电源特别是煤电等可靠性电源建设,深入推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研究建立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加快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在全国重点规划、布局一批坚强局部电网,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建设,完善建设运行保障机制。
名词解释: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采取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共同实施。基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采取股权投资、股东借款等方式,全部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缺口。基金全部投向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等五大重点领域,重大科技创新、职业教育等领域,以及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
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一种国际通行、行之有效的存量资产盘活工具,是以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为底层资产,以公开发行的基金为重要载体,主要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标准化金融产品,其实质为存量基础设施项目的上市。截至2022年底,已有24个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发售基金超过780亿元,行业范围覆盖产业园区、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仓储物流、清洁能源、租赁住房等重点领域,市场表现良好,参与积极性大幅提升。
碳达峰十大行动。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
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保障国家布局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国家预留部分能耗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单列,在省级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扣减单列项目的能耗量。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是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制度基础。该制度是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基础上,面向碳达峰碳中和分阶段目标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对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实施管控。
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权威、真实、准确的碳排放数据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基础。碳排放数据一般通过核算的方法得到,以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电力输入输出等统计数据为基础,结合不同温室气体排放因子进行计算。碳排放数据运用于经济社会多领域、多层级,针对不同的对象、用途和使用场景,碳排放核算的边界方法也有所不同。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包括建立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四方面重点任务。
新型能源体系。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新能源占比大幅提高的要求,加大力度在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规划建设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型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同时,坚持立足国内、补齐短板、多元保障、强化储备,统筹新能源发展和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确保能源供应稳定、可靠、安全。